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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君主的利器


十五世纪意大利政治家马基亚维利写了《君主论》,被奉为欧洲历代君主的案头书,政治家的最高指南。

        这本书就是法家思想,早在战国时期咱老祖宗就有了。

        法家思想源于道家,就是为君主量身打造的。

        春秋战国由于铁器的普及,生产力提高,各国为了图强自存纷纷‘变法’,奴隶变平民,奴隶主变地主。社会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轨。一开始各诸侯都在同一起跑线上,变革在与时间赛跑,各国都在你追我赶,一个比一个狠,法家应运而生。

        代表人物:(一)管仲

        管仲又名夷吾,春秋初期安徽人。他的父亲原为齐国大夫,后家道中落,到他这一代已经摇摇晃晃了。为了谋生管仲与鲍叔牙合伙做过生意,后来投机政治,齐恒公时担任相国推行变革,被誉为“法家先驱”、“圣人之师”、“华夏文明的保护者”。

        变革前他是个走南闯北的商贩,有点象后来的吕不韦。千万不要小看商人,商人往往见多识广,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因缘巧合管仲走上了舞台,主持变革。

        法制方面:将‘明法’放在治国的首位,主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商人重信誉,管仲树立信用,说过的话既便对自己不利,也要实行。

        经济方面:(一)废井田,开阡陌。

        简单讲就是搞土改,废除土地公有制改为私有制,真正把土地分给农民。(周朝遗留下来的井田制,分公田和私田,呈井字形。公田面积大,土质好,百姓集体劳动,收获粮食归公。干完了公田活,再去干私田(土质差),这里的收获才是自己的。废井田,就是分田到户,化公田为私人所有(允许买卖),国家改为征收田赋(农业税)。改变了过去种好种坏一个样,出工不出力,提高了生产积极性。过去替公家干没劲,磨洋工;现在替自己干,甩开膀子干,多争几个钱,还可以多买几亩田)。优点是能显著提高产量,弊端是几十年或一两百年以后,造成土地兼并严重,两极分化,失地的农民变成佃户或游民,有钱的变成豪强大地主、大庄园主。

        (二)设立盐官和铁官,盐铁专营(国营垄断)

        (三)由国家铸造钱币,发展商业和对外贸易。

        过去流通的主要是铜钱,私人也可以铸造,现在铸造权收归国有。管仲是商人出身,他重农但不仰商,而是大力发展商业和对外贸易,手工业者和商人不服兵役。这一点很象宋朝,市场繁荣,国家富裕。

        (四)开办公营妓院,化私娼为公办,规范化,合法经营。有点像现在的荷兰,在荷兰红灯区是合法的,不过是私营,政府负责监管收税和给从业者体检。

        管仲搞的是国营,利润上交国家,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发展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为战争中俘获的妇女,或因犯罪没入官籍的女人。

        妓女这一行尊他为祖师爷,视之为保护神。开业的时候要在他的神位前上一炷香,敬过祖师爷。

        这里有必要多说一句,青楼这一行自古就有,各国都是监管的难题,民主国家不管如何查禁都难以杜绝,两千多年前的管仲别具一格。

        政治方面:将国都分为二十一乡,其中工商乡六个,经营手工业、商业,不服兵役。农乡十五个,乡民平时种田,战时自备武器盔甲出征。把行政上保甲制度与军队组织紧密结合,寓兵于农,类似屯田。(后金八旗兵制与之类似,满人平时渔猎,战时出征)

        汉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户为里,每一级组织都有个当头的,伍长、什长、里正(百夫长)、千户…;…;…;这些都源于管仲的保甲制度。

        军事方面:注重训练,“兵在精,不在多”,每年春秋通过狩猎来进行训练,民众不准随意迁徙,犯罪之人可以用盔甲和武器赎罪,以补充军备(汉武帝时为增加国库收入,规定犯罪之人可以用钱赎罪,也是效法于此)。

        外交方面:祭出“尊王攘夷”的大旗。

        经过改革齐国实力大为增强,但还不足以一统天下,只能称霸做盟主。当时周王室尽管已衰,但天子的名分还在;各国诸侯还是沿用周公的封号,没有称王。举起“尊王”的旗号,目的是借用周天子的名义号令天下,占领道义制高点。

        “攘夷”即抗拒北方的游牧民族夷狄,那时候北方的少数民族趁中原各国征战之机,频频内侵,倡导伐夷,能增加凝聚力,得到各国的拥戴。

        管仲虽然不是儒家,但却说过一句名言:“仓癝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他大力发展民生,举张藏富于民,民富而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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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仲一手奠定了齐国商业帝国,文化繁荣,在他的辅佐下,齐恒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做了三十年霸主(五霸之首),齐国富强文明,一度号称东帝。

        管仲作为法家先驱,连孔子都仰慕推崇。有一些出格的政举不符合儒家的礼制,比如官妓制度,孔子的学生对此提出疑问,孔子辩之以“权宜”二字。

        (二)李悝

        战国初期,魏国的国相。李悝在魏文侯的支持下,率先变法,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最强盛的国家。

        他最大的贡献是编著《法经》,华夏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法典。

        周朝崇尚礼制,礼制贵德不贵法,国家“刑书”不公开,充满神秘色彩,百姓无从知晓刑罚的具体规定,生杀大权完全掌控在执法者手中,有很大的随意性。

        管仲将“明法”放在首位,也没有做好公开。子产(春秋时期郑国相)打破旧制,将刑书铸在鼎上公之于众,这样百姓就知道了刑律的具体规定,便于遵守。邓析(郑国大夫)更进一步,将行书刻在竹简上,这样就可以流传使更多人了解。

        李悝的《法经》规定:对大盗轻者充军,重者处死,若杀了人则其全家及妻家之人都要为奴;官吏贪污受贿,丞相以下,重则要杀头,太子赌博要受笞刑(鞭刑)或废立。

        《法经》打破了周礼‘行不上大夫’的规定,体现了轻罪重刑的原则。后商鞅抄录这部刑书带往秦国,脱胎而成秦律。

        经济改革:“尽地力”,鼓励人们自由开垦荒地;实行“平籴法”,(国家储备粮制度)取有余而补不足,防止粮价暴涨暴跌。

        政治改革:废除旧的世禄制,过去官爵都是世袭,父死子继,改为按功劳大小和贡献授职和爵禄。主张“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食有劳而禄有功”。

        李悝的法制够狠,还有更狠的,很快他就被商鞅、韩非子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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