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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投其所好


书墙的事情很快就有了定夺,一天后,学馆里的学官们在书墙空白之处贴上了公告。

        学官们并不是会稽学馆的助教之流,而是朝廷任命的地方学监,隶属于郡太守府,但却又在学馆中常驻。

        这些人拿着郡府的俸禄,本身也是士族出身,所以才能做这样的清官。他们也许品级低微甚至没有什么品级可言,但身份在那里,也足以震慑许多丙舍的学子。

        在他们的斥责下,西馆的学子们乖乖后退到一丈外,听从学官们的安排。

        学官们也并不都是尸位素餐之人,很快他们就派人去搬来了书案蒲团各物,布置在了围墙门口,立下规矩每次“观看”书墙之人不能过五十,抄阅之人不能过二十,席位和日程由甲乙丙三科的学子自己内部确定,单日甲乙两科抄阅观看,双日丙科学子抄阅观看,每日会有学官或馆中讲士之流值守,维护现场秩序。

        祝英台在墙上写字原本就是为了所有人都能看的,弄成这样也是出乎意料之外,虽然觉得学官规定可以围看的人数实在太少了,但考虑到这围墙一直都在,刚开始时这些人可能稀罕,到后来天天都看也就不算什么了,说不定再到后来人人都可以临摹连来看的人都没有,这样的安排似乎也合情合理。

        至于让甲乙丙三科的学子自己去内部决定座次和谁哪些天来看就近乎于狡猾,但也不失为一个好法子,因为就算才华低人缘差的学子,再怎么敬陪末座,也总有轮到的一天,这样私下早有约定,也就不会在明面上争吵。

        但是祝英台还是有些郁郁寡欢,那一口浓痰和墙上满是黑痕的印记,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早上甲舍的士子们肃然围观的情景。

        她彻底“入道”的时候,其实身边早已经围了许多人,可是每一个人都是束手而立,没有发出一点声息。傅歧那般闹腾的一个人,也只是离得远远地拉着梁山伯小声讨论些什么,并没有在她面前明火执仗地拆穿她原本的初衷。

        他们年轻,俊朗,衣着得体,举止优雅,谈吐温文有礼而言之有物,其实若不是她是先入为主的“*丝”心理,任谁看到今早的甲生和围墙前一言不合就甩痰的寒生,都会喜欢上甲舍里那些年轻人。

        梁山伯那样由言行举止到为人处世都彬彬有礼之人,毕竟在寒生之中只是少数,大部分人在家中也许就是这样过的,只不过到了学馆里才收敛了一些市井俗气,但私下里还是会有许多争执之时。

        如同马文才之流的士子们进行的争执,是一种优雅之下隐藏的绵里藏针,就如同祝英台的母亲什么都没有做,一句话就削了别人的鼻子;而寒生们的争执更像是撕破一切面皮后的残酷争夺,按照马文才的话来说,就是“恶狗扑食”一样的吃相。

        她对两种方式都从心里生出畏惧,甚至有些怀疑她之前看到的以前是不是太过片面,也许这个时代的“寒生”和她那个时代的“平头老百姓”还是有许多区别,只不过她之前接触的太少,又想的太好而已。

        然而无论如何,她的初心还是不会改变。

        不过在那之前……

        祝英台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的生物,惊得几乎要抱头鼠窜。

        “马文才你你你你你你要干嘛!”

        是要用这怪兽咬死她吗?

        马文才无语地看着祝英台几乎是连滚带爬地逃走了,略显尴尬的看了看自己手中抱着的狗。

        不是说女人都喜欢这种东西吗?就算是他娘,见了干净的小猫小狗什么的也会喜笑颜开。

        “这是狗。”

        马文才言简意赅的解释。

        “我我我我我知道这是狗!”

        不是金毛不是泰迪不是哈巴不是任何看起来温顺可欺的品种,这眼神犀利毛色光亮脖子细长的狗狗怎么看都是猎犬好吗?

        不不不不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怕狗啊啊啊啊啊啊!

        马文才和猎狗对视一眼,一人一狗眼中均是无辜。

        要说马文才为什么会抱只狗来,还要说到昨日。

        自昨日被人吐痰被她维护以后,马文才一直想找个由头和祝英台和好,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和好,他一向不会做这种事情。

        无奈之下,他询问了同室两位室友的意见。

        对此,傅歧的意见是:“你还要想什么办法和好?我看你放过刘有助一码那祝英台就对你感激涕零了,你只要回去住,保证他感动的眼泪鼻涕直流的你信不信?我看他半夜都能被人摸到屋里来,一点警惕心都没有,被人卖了还要数钱,你搬回去住,就足够让他感恩戴德了!”

        行行好,赶紧给老子搬走吧,原本一个人住变成两个就够闹心的了,现在两个人住变成三个人住简直闹心的不能再闹心。

        就算有小厮可以帮着打理杂物,他也不想过这样的日子啊呜呜呜呜呜!

        “我不能回去。”马文才干脆的堵死了傅歧的一点念想,“他现在一个人住最合适。”

        他原本想着祝英台反正未来也是他的妻子,那他和她同处一室日久生情便是顺理成章之事,可是现在他心中有了一点不确定,那他就不能允许自己用这种方式坏了她日后的名节。

        她来时以为自己是可以独居一室的,所以才鼓起勇气来读书,否则以她那种不设防的睡相,以后身份一暴露是什么名节都没了。他一开始有心算无心已经是乘人之危,再继续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厚颜无耻了。

        想到这里,他只能抱歉地看向傅歧。

        傅歧也是倒霉的命,刚来时收拾院子承了他的人情,后来又吃人家的喝人家的用人家的,现在也不好意思再赶人家走,这同居室友生活也只能咬牙忍了。

        而梁山伯却是对马文才不愿意回去的理由很好奇。

        “为何祝兄一个人住最合适呢?正如傅兄所言,祝兄心思单纯又不懂防备,家中甚至没为他准备什么仆人,我和傅兄虽然也没人伺候,但傅兄毕竟武勇过人,也不担心什么安全问题,怎么看只要你搬回去,两人便能和好如初了啊?”

        马文才哪里会跟梁山伯说什么理由,他巴不得梁山伯离祝英台越远越好,彻底不要相处最好,抱着“手撕蝴蝶”的想法,马文才趁机睁着眼睛说瞎话:

        “你们是不知道祝英台的睡相,打呼磨牙加说梦话,还翻来覆去犹如锅上烙饼,我只和她住了一夜,那一夜几乎无法入眠,只能在两人之中用小屏格开,可是依旧还是如此。我本来就浅眠,这也是没办法……”

        马文才话音一落,傅歧就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瞪着眼脱口而出:“可是你也做噩梦翻来覆去啊!你们两个互相折磨不是更好!”

        马文才一噎,望着傅歧的表情满脸受伤。

        “啊……我就是说说,说说,我睡得早,又沉,其实听不见的……”

        “其实傅兄也经常打呼噜。”梁山伯笑着打趣替两人圆场,“只是看起来祝兄瘦小斯文,想不到还有这么多怪癖。唔,如此一来,确实难办,有没有可能马兄和馆主说一声,重新分配下学舍?我相信甲舍里如今有不少人愿意和祝英台共处一室,也不在意他这小小的毛病。”

        “与他名声有损,而且他会难过吧。”

        傅歧虽然不喜欢祝英台,还是说了句公道话:“就他那个泪包的性格,要是知道被马文才嫌弃了肯定又哭的稀里哗啦。”

        马文才松了口气,感激傅歧给他找了个理由。

        梁山伯其实有些不能理解马文才的想法,毕竟从外人看来,两人明明被分到一舍却不住在一处,马文才甚至住在了傅歧这里,无论怎么看都像是两个人有了矛盾吧?

        和好了又形同莫逆却不愿意住在一起,怎么看怎么都很奇怪啊……

        梁山伯古怪地摸了摸下巴,不觉得马文才会是因为祝英台睡相不好这么点小事,就不愿同住一室的人。

        他把这疑问放在了心底,转而思索马文才问他们的事情。

        “马兄有没有想过送祝英台什么礼物?”梁山伯想了想,“寻常人家登门道谢,也是要带谢礼的吧?祝英台喜欢什么呢?投其所好应该是最合适的。收到礼物的人感受到送礼之人的心意,应该也会高兴。”

        送礼物吗?

        马文才想了想,觉得梁山伯说的没错。

        难怪前世祝英台为他迷得神魂颠倒,果然是个会讨人喜欢的小白脸!

        即便是给出了有用的建议,还是拦不住马文才在心里腹诽几句,而后思索起送什么好。

        他虽没送过女人礼物,但他父亲经常给他母亲送礼物,无非是些绫罗绸缎珠宝首饰之流。

        不过祝英台现在女扮男装,送这些东西实在有些让人产生误会,几乎就等于□□/裸/地说“我知道你是个女人了哟”,这么想想看,还是得花些心思。

        于是马文才一个人闷头想了一天,终于想到了好礼物。

        送狗!

        会咬人但是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猎狗!

        能看家护院又能陪伴主人,岂不是极好的礼物?

        再说了,女人都喜欢这种可爱的东西,像他,幼时也抵不住这些动物的诱惑,他小时候还养过兔子……

        咳咳,闲话休提,总之,送那种毛茸茸软绵绵的东西就是!

        于是乎,就有了马文才登门“送礼”的这一幕。

        就是送礼的人和被送礼的人都很受惊吓就是了。

        祝英台小时候老是被狗咬,一开始是看到狗很可爱逗狗被咬,到后来就是看到狗就害怕结果还是被狗咬,被狗咬了许多年打了无数次狂犬疫苗的结果就是哪怕看到哈巴狗腿都发软。

        而原主的祝英台则是从小对动物的毛发过敏,会忍不住咳嗽,和动物接触的时候甚至会起一身红疹不退,女人爱护容貌,祝英台的母亲担心女儿破相,从不让猫狗和其他动物出现她身边。

        是以祝家庄里的祝家人几乎人人都会骑马,只有祝英台只是“能坐上去”而已。

        无论是哪个祝英台,都是没办法养狗的。

        可这其中的原委,又怎么能一时对马文才解释清楚?

        马文才抱着自己养在山下宅子里的猎犬,只觉得被祝英台的反应硬生生打了一记巴掌。

        他甚至觉得自己就是个笑话,明明知道每次都这样,还是跑来自取其辱。

        “那狗狗狗狗很好,就是我我我我养不了。”

        祝英台看上去眼泪都要下来了,对着那大黑狗磕磕巴巴,“我我我我怕狗,而且我一碰到动物毛发就长疹子,到处红肿发痒!”

        祝英台的解释总算是让马文才心里好过了一点,但是抱着猎犬的手还是有些用力。

        大概是有些吃痛了,那猎犬挣扎了一下,从马文才的怀里跳了下来,迈着欢快的步子在院子里到处“巡视”,似乎是想看看以后生活的地方有什么不同。

        听到那啪嗒啪嗒踩着小脚步的声音,祝英台感觉就像是有人在催命,已经退到了屋子里。

        “马文才,好马文才,求你了马文才,赶紧将它抱走!”

        “我知道了。”

        马文才冷着脸,一把提起地上四只脚胡乱挥舞的猎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祝英台的小院。

        看着马文才,半夏松了口气,拍了拍胸脯。

        太好了,她还以为马公子想要和主人合好再搬回来,提着好大一口气呢!幸亏主子又把他气走了!

        啧啧啧,看他那脸色,一时半会是不会再搬回来了。

        谢天谢地,主子的闺誉又保住了!

        马文才回到傅歧院里,气呼呼地将狗往院子里一摔,闷着头就钻进了屋里。此时傅歧和梁山伯都在院中翘首关注着两人和好的下文,结果马文才气呼呼回来了,狗还被摔在原地,可怜兮兮地满地打滚,让两人顿时傻眼。

        傅歧爱狗,梁山伯则担心狗被摔伤,两个人都蹲了下来。

        傅歧有些心疼地蹲下身子,摸了两把,“哎,骨轻眼正,这是只好猎犬啊,怎么说摔就摔?来来来,让小爷看看你哪里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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