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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北上京城,灭情敌3(5000字)


  翌日,芳华和姜海洋去楼下吃的早餐,生煎包子,小米稀饭,一碟泡菜。

  好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早餐了,芳华吃得很满足。

  姜海洋拿手娟给芳华擦去嘴角的饭渍,打趣道,“你做的早餐比这美味百倍,你居然还吃得这么香。”

  芳华咬了口生煎,吞下去后才道,“不一样的味道,再说再美味的食物天天吃也是会腻的,我好久没吃这个了。”

  芳华扬了扬手上的半个生煎,全部塞进嘴里,右边的脸鼓起来,看起来很可爱。

  姜海洋忍不住伸手摸了下芳华的头。

  这还是第一次他和芳华单独呆这么长的时间,越相处,他就越喜欢芳华。

  以前那个唯唯诺诺的芳华早已消失不见,如今的她,漂亮,自信,也从来不依附于他。

  正是她的不依附,让他时刻有危机感。

  因为这样的芳华,就算离开他也会活得很好。

  还有那个杜爽,一把年纪了不找对象,老是围着芳华转,一想起他,姜海洋就没了好心情。

  俩人正吃着,听着一道凌乱的跑步声传了过来。

  姜海洋抬头,就看到是这边的负责人,忙站起,“胡工,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呀。”胡工满头大汗的跑过来,随意的扫了眼坐在桌前吃饭的女人,愣了下,这女人长得可真漂亮,尤其气质很好。

  难道这个女人是姜工的爱人?

  “咳......”

  姜海洋见胡工盯着芳华在看,有些不悦的咳了咳,提醒胡工自重。

  胡工回过神来,一张老脸胀得通红。

  他不是好色之人,只是震惊于姜海洋居然能娶到这么优秀的女人。

  一时之间看得入了神。

  “抱歉,姜工,这位女士是......”胡工礼貌的问道。

  姜海洋压下心底里的不爽,面无表情的介绍道,“这是我的爱人,方芳华。”

  然后看向芳华,“芳华,这是我的同事,胡工。”

  姜海洋并没有将胡工的全名介绍给芳华,本就是不相干的人,以后也不用再见了。

  芳华这才起身,对胡工笑了笑,“你好,胡工。”

  “你好!”

  “胡工,你还没说你怎么在这里呢?”姜海洋怕胡工拉着芳华一直说话,问道。

  胡工看了眼姜海洋,无奈苦笑,他将他当成色鬼了。

  “我是来特意找你的,打你宾馆里的电话没有人接。”

  “之前不是给你联系了东城一家工厂,早上那边通知今天可以去参观,找不到你人,我就找过来了。”

  姜海洋为难的抿了抿唇,原本他是打算陪芳华的,再和她一起去火车站买回枫城的车票。

  芳华看了眼胡工,知道他所说的工厂应该是很难预约。

  拉了拉姜海洋的胳膊,柔声说道,“我没事,我自己一个人可以的,你去忙你的事吧,晚上早点回来。”

  “那好吧,你自己小心点。”

  姜海洋再三叮嘱后才不放心的跟着胡工走了。

  接姜海洋的车子就在宾馆楼下停着,胡工到房间找不到人,猜想着他可能是出来吃早餐了,果然被他在附近找到了。

  上车后,胡工扭头看了眼姜海洋,打趣道,“姜工,没看出来你小子这么有福气,居然娶了个这么漂亮的老婆。”

  姜海洋面无表情的看了眼胡工,严肃的说道,“胡工,在工作上我很敬重你,请你不要拿我的妻子开玩笑。”

  胡工伸手摸了摸鼻子,看了眼前面开车的司机,小声说道,“你是不是误会我了,我对你妻子没有非分之想,我又不是色鬼。”

  胡工一张老脸更加的红,一把年纪了,居然被人误会成色鬼,他怎么这么冤啊。

  姜海洋看了眼胡工,胡工是本地人,上次他媳妇来给他送饺子,他见过他们夫妻二人相处的样子,看起来很恩爱。

  看来他真的是误会胡工了。

  歉意的说道,“抱歉,胡工,我......”

  胡工抬手打断他未说完的话,“不用道歉,是我刚才失礼了,不怪你会这样想我。”

  之后俩人没有再说话,安静的坐在车里,各自想着事情。

  **

  姜海洋走后,芳华将碗里的小米粥喝完,这才慢悠悠的朝公交站牌走去,先去买火车票,然后再给陆自强挑份礼物。

  想了想,还是给店里的员工每个人都挑个小礼物吧。

  不然光给陆自强不给别人,还以为他厚此薄彼呢。

  芳华买火车票的时候有些纠结,有一个晚上的车次,晚上六点的火车,次日早上九点到,这个时间点特别好,火车上睡一觉就到了。

  她纠结的是买今晚的还是买明晚的?

  明天是饭馆里承办婚宴的时间,如果她今晚回去,明天还赶得及。

  可她又有点舍不得姜海洋。

  好不容易来北京了,总想多陪他几天,何况他还要许久才能回枫城。

  纠结了会,芳华最终买了明天晚上的火车票。

  既然她将店交给了陆自强和方然,就应该相信他们。

  更何况以后她还要开茶楼,饭馆迟早是要放手的,就当是给他们一个锻炼的机会了。

  做了决定后,芳华就不再纠结了。

  买好车票后直接坐公交车去了三里屯,北京最繁华的地方。

  **

  昨天在图书馆,被姜海洋的爱人刺了几句后,张知卉感觉没脸再去图书馆,索性请了几天的假。

  可这事她没法给父母交待,只好假装自己还在上班,到点出门,下班后再回家。

  这会,她游荡到了三里屯。

  家不能回,图书馆不想去,只能满北京城的乱逛了。

  张知卉走着走着,就被一股幽香的气味所吸引,她忍不住朝着花香的方向走了过去。

  来到一条巷子里,仔细闻了闻,花香就在巷子的最里面,张知卉含笑朝里走去。

  “龙哥,你说咱这几天没有开张了?”

  几个混混模样的人坐在路边的台阶上,一个二十出头的留着到耳边长发的男孩,转头问向嘴里正嚼着一根草的男人。

  话落,其他人都看了过来。

  看得出来,这个叫做龙哥的男人是他们的头。

  龙哥见大家都在看他,将嘴里的草吐到地上,不耐烦的说道,“急什么,我们这叫要么不开张,一开张活三年。”

  “龙哥,能活三月都不错了,三年不敢想。”

  另个男孩痞里痞气的说道。

  大家都哄笑起来。

  龙哥冷冷的扫一眼,所有人都不敢再笑了。

  龙哥的脾气大家都知道,不太好,若是惹他生气了,后果会很严重。

  “龙哥,你看。”一个男孩指着前面走过来的人,兴奋的说道。

  大家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女孩款款走了过来,脸上挂着温柔的笑,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那件黑色大衣可不便宜,京城里许多有钱的太太小姐都喜欢穿。

  龙哥舌尖抵了一圈牙齿,笑了笑。

  张知卉一边努力嗅着花香,一边朝传来花香的方向走去。

  突然,面前多了一道人影。

  她以为是过路的人,就往左边挪了下,谁知那人也往左边挪。

  她又往右边挪了下,那人又跟着往右边挪。

  张知卉这才看向挡在她面前的人影,看到他头发是黄颜色的,一看就是街头混混,脸色一变,不禁往后退了一步。

  男孩大笑起来,吹了声口哨,“小妞,长得不赖啊,陪哥几个玩玩?”

  “你滚开,再不滚开我就喊人了。”张知卉一脸俏脸气得粉红,更加增添她的妩媚,男孩看得更加心痒难耐。

  “小妞叫我滚呢。”男孩回头朝同伴们阴阳怪气的说了句。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一个接一个的起身,朝张知卉走了过来。

  张知卉脸色变得苍白,瞪大眼睛惊恐的看着他们,声音都在发紧,“你们......你们要做什么?”

  “小妞,我刚才不是已经说了吗?陪我们哥几个玩玩。”

  “你敢?”张知卉抓紧手里的包,看着向她不断走近的几个小混混,脸上的血丝一点一点的褪去。

  “哈哈,哥几个,她说我不敢。”

  哈哈......

  几声肆笑声在这条幽静的巷子里响起,有些瘆人。

  张知卉很后悔她因为好奇跑到了这里,如果她没来就不会遇到这些坏人了。

  “几个大男人,合伙欺负一个女人,算什么本事。”一道清冷的声音在不远处传来。

  所有人都询声望去,只见一个更加漂亮美丽的女人站在那里。

  她逆光而站,背后的阳光将她的头发折射出耀眼的光,脸上一点害怕的表情也没有。

  张知卉看到是芳华时,眼睛一亮,随即黯淡下来,她肯定不会帮她的。

  龙哥看着突然出现的女人,饶有兴趣的笑了笑,“女人,你知不知道我们是做什么的?”

  这个女人看起来很漂亮,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正常人看到他们不都很害怕吗,她不仅不害怕,反而看着他们的眼神......像是在看小丑一般。

  龙哥有些不能接受。

  芳华无视几个小混混威胁的目光,缓步走了过来,脸上挂着恬淡的笑容,一派悠然自得的样子。

  别说龙哥了,其他的几个小混混也用疑惑的眼光看着这个女人。

  “我当然知道你们在做什么了,不就是在欺负女孩子嘛。”

  芳华在龙哥的面前站定,用一种你很弱的眼神看着他。

  看得龙哥很是火大,“既然知道你还不赶紧滚。”

  “龙哥,这个女人虽然傻,但看着挺有钱的。”一个小混混大着胆子小声对龙哥说道。

  龙哥瞪了眼小混混,这么明显的事还用得着他来提醒?

  芳华穿的还是昨天的衣服,米色的大衣腰间系着一条带子,将她的身形越发拉得修长。

  张知卉有些自惭形秽,同样的大衣,她穿着只是美,却没有芳华的媚。

  而男人,都喜欢比较媚的女人。

  要不然,姜海洋怎么会看也不看她一眼呢。

  “你们俩个女人,将钱留下就可以走了。”龙哥看了眼芳华跟张知卉,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他向来求财,刚才调戏张知卉,只不过是为了吓唬她。

  不知怎么回事,他总感觉后来的这个女人一点也不傻,他不想再耽误时间,只想尽快拿到钱走人。

  几个小混混看了眼龙哥,都没有说话。

  芳华活动了下手腕,好久没打架了,不知这几个小混混经不经打。

  “想要钱?那要看你们能不能拿到了。”

  话落,芳华将手里的包扔给张知卉,所有人都没看清她是怎么出手的,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打趴到地上了。

  芳华一个过肩摔,将龙哥摔倒地上,脚踩着他的后背,冷声说道,“让你的人赶紧滚。”

  芳华听到不远处有警笛声,为了避免麻烦,干脆速战速绝。

  擒贼先擒王!这是永远不变的道理!

  龙哥费力挣扎,可无论他怎么使劲,依然无法将背上的那只脚挪开,狰狞的看向芳华,知道他今天遇到对手了。

  “你放开我,我们马上走。”

  识时务者为俊杰,龙哥不会硬碰硬。

  其他几个小混混都惊恐的看着芳华,这个女人没想到这么能打的。

  芳华冷冷的看了眼龙哥,将右脚抬起。

  龙哥得到自由后,狠狠的瞪了眼芳华,“你给我等着。”

  然后向他的手下挥了挥手,“走!”

  张知卉还没有反应过来,苍白着脸抱着芳华的包愣愣的看着她。

  芳华淡淡的看了眼张知卉,从她怀里拿过自己的包,转身离开。

  她是闻着白玉兰的花香过来的,没想到碰到了眼前的一幕。

  “谢谢你!”

  芳华刚走两步,听到身后的声音,回头看了眼张知卉,淡淡的说道,“不用谢,就算是一个不认识的人我也会帮的,跟你无关。”

  本想直接走掉,芳华又折了回来,看着张知卉,“张小姐,有一点我挺好奇的,你长得漂亮,工作又好,为何非要看上一个有妇之夫?”

  芳华的话,让张知卉的脸胀得通红。

  她原本以为姜海洋的妻子是一个普通女人,姜海洋一定会选她,可没想到她这么的优秀,长得又比她漂亮。

  芳华看出张知卉的心思,冷笑了声,“不论一个男人的妻子是什么样的,他已婚,便是你不能碰的,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个男人为了你跟他的妻子离婚,那么有一天,他会不会因为别的女人跟你离婚呢?”

  芳华的话让张知卉的脸从红变白,眼睛瞪得很大。

  芳华冷笑了声,转身离开。

  言已尽此,该说的话她都说了,如果张知卉还执迷不悟想要勾引姜海洋的话,她也没有办法。

  反正姜海洋再过一段时间就回枫城了,这个张知卉也不会再是她的情敌。

  而她也相信姜海洋不会背叛她。

  “对不起,以前是我愚了,我以后不会再缠着姜海洋了。”

  张知卉对着芳华的背影哭着说道。

  姜海洋有这么好的女人做妻子,她又有什么能耐和她去比?

  而且,芳华说得对,如果一个男人肯为了她跟他的妻子离婚,等她年华不再时,他会不会再为了别的年轻女人和她离婚。

  芳华听到张知卉的话,只是脚步滞了下,没有回头,也没有回应她的话,继续朝前走去。

  终于,看到了一片白玉兰,是种在一家茶楼里。

  外围的墙体很矮,可以看到院中的白玉兰,远观洁白无瑕,妖娆万分。

  阵阵幽香穿透院墙飘了出来。

  芳华没想到一家茶楼里居然种着白玉兰,店名也很新颖,故人茶园。

  想也没想,芳华抬脚走了进去。

  入眼,墙壁的四周种着白玉兰,有些玉兰花掉落到泥地上,增添别样的韵味。

  院中小桥流水,亭台楼阁,一派古色古香的味道。

  假山后面是一栋四合院,被隔成一个个小包间,从窗子里可以看到里面三三两两的人正坐在一起品茶聊天。

  院子里也有一些小茶桌,想晒太阳的客人也可以坐在院中喝茶。

  “小姐,请问几位?”一名服务员走过来,笑着问道。

  芳华回神,“一位。”

  “请跟我来。”

  芳华跟着服务员来到一间包间,从这里可以看到院中的情景。

  芳华点了壶龙井,慢慢喝着,脑中思索着她的茶楼以后会是什么样子。

  这样的茶楼不仅雅,而且温馨,像是坐在家中小院一般悠然自得。

  如果她在枫城开一家同样的茶楼呢?!

  想了想,芳华感觉有些不现实,这样的茶楼投资很大,她目前的财力只能想想。

  从茶楼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芳华还有些意犹未尽。

  回来的途中,她到一家精品店里想给店里的员工挑礼物,可看来看去也没看到满意的。

  最后干脆一人送一袋北京烤鸭。

  回到宾馆的时候,姜海洋已经回来了,没看到芳华正打算出去找,看到她提着几个袋子,忙接了过来。

  “车票买了吗?”

  “买了,明天晚上的。”

  芳华将包放在桌子上,看了眼姜海洋,“你今天去参观工厂怎么样了?”

  “那家工厂很不错。”说起这个,姜海洋满眼的光,只是遗憾的说道,“那样的设备投资很大,我回去得和杨厂长商量下,看能不能多贷些款。”

  “贷款?”芳华一愣。

  姜海洋奇怪的看了眼芳华,“对啊,贷款,除了国家支持的,有一部分是需要厂里自己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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